2023年7月21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渝经信规范〔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后印发相关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文件要求,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财政局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探索财政资金更多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建立担保机构、银行及市、区县两级政府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协同技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为此,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旨在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以先进制造业领域上市企业、“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技改专项贷”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生产设备及软件购置、网络建设方面技改投入,到2027年全市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提高至40%以上。
三、《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一)项目入库。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入库流程为企业自主申报、区县经信部门初审、市经济信息委复核后推送给金融机构。入库标准为重庆市辖区内企业在2021年1月1日后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且设备及软件网络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拟建技改项目。
(二)银行遴选。鼓励在技术改造项目信贷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发“技改专项贷”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且项目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个基点(BP)的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合作银行金融机构范围。
(三)项目推送。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企业,由市经济信息委定期推送给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筛选确定贷款项目及额度。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企业也可自主与非合作银行对接,提出贷款申请,签订项目贷款协议。
(四)配套政策。一是贷款贴息。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纳入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软硬件投入)的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二是担保费补助。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市经济信息委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技改软硬件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重庆市“技改专项贷”工作推进小组,定期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及企业进行座谈,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赛马激励机制。将“技改专项贷”发放情况纳入工业经济“五色图”通报和“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赛马”激励机制,定期开展通报。
(三)加强宣传推广。结合融资服务培训、金融服务下企业、线上金融知识培训等工作,加大对“技改专项贷”工作宣传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