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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370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融资〔2024〕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关于公布“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

渝经信融资〔20241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金融机构

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1号)要求,近期,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召开首批合作金融机构揭榜挂帅评审会,从现有规模、产品利率、绿色通道、贷款期限、推进目标、方案响应等六个方面,对申报金融机构进行评审。经过委党组会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工行市分行、海通恒信租赁等9家金融机构作为“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金融机构。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各区县要联动合作金融机构区县分支机构组织宣讲会、对接会,主动向企业推介、宣贯“技改专项贷”政策,通过媒体宣传展示等方式扩大知晓面。要向合作金融机构推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着力推动金融服务方案精准对接。各合作金融机构负责制定营销方案、组织内部培训,实现宣传推广全覆盖。

二、深入推动政银企对接

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技术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推送和反馈机制,定期召开政银企工作座谈会,互通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各区县要做好项目储备,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入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合作金融机构收到推送项目融资需求后,要尽快完成项目尽调,及时反馈对接情况。

三、强化考评督办

“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申报的承诺事项,组建专班、落实责任、打表推进。市经济信息委将按季监测推进落实情况,考评实际完成与承诺事项“偏离度”,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技改专项贷”工作开展总体评估,动态调整合作金融机构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郑智为;联系电话:02363895383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613

(此件公开发布)


“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

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技改专项贷”首批合作融资租赁机构

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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